四川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(试行)》印发施行
来源: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 浏览量:3629 发布时间:2019-12-06 10:32:02

2019年12月2日《四川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正式印发施行。

该《细则》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,系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验收的依据,评价内容包括组织管理、宣传教育、投放收运3部分,量化评分共计 100 分,确定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考核得分 95 分以上为优秀, 85分至 95 分(含)为良好, 80 分(含)至 85 分(含)为合格, 8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(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刘伟)

附件:
 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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